港骏顾问(香港)有限公司

请条件及投资资产类别

申请条件

  1. 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
  2. 中国籍且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(可协办)
  3. 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,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的净资产
  4. 在向香港入境处申请递交申请前六个月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把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投资在获准投资资产类别
  5.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方没有不良记录
  6. 能够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宿住所,而无需依赖获准投资资产类别所带来的收益,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

获许投资资产类别

房地产: 工业或住宅物业 (香港政府于2010年10月13日公布,决定暂停房地产列为计划下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。)
金融资产:

股票、债券、存款证、后偿债项及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。